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MD-BJ-2025-P005
2.项目名称: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吉场镇敬老院提质改造等5个项目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总投资及建筑安装工程费:
(1)项目总投资: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吉场镇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投资554万元、毕节市大方县绿塘乡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投资481万元、毕节市黔西市协和乡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投资496万元、毕节市赫章县结构乡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投资587万元、毕节市黔西市甘棠镇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投资471万元。上述项目总投资合计2589万元。
(2)建筑安装工程费: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吉场镇项目预算控制价审定金额为463.06万元,毕节市大方县绿塘乡项目为358.87万元,毕节市黔西市协和乡项目为435.15万元,毕节市黔西市甘棠镇项目为449.61万元,毕节市赫章县结构乡项目为529.50万元。5个项目的预算控制价审定金额合计:2236.19万元。
5.最高投标限价:按照《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以施工单位报审的结算金额为计费基数下浮率20%,不再另行收费(目前暂按预算控制价审计金额作为基数,按此下浮率折合成人民币,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吉场镇项目费约为4.96万元,毕节市大方县绿塘乡项目约为3.85万元,毕节市黔西市协和乡项目约为4.67万元,毕节市黔西市甘棠镇项目约为4.82万元,毕节市赫章县结构乡项目约为5.64万元,合计23.94万元)。
6.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毕节市大方县绿塘乡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本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为地上二层的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1183.22平方米,******消防设施、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厨房改造、外立面等改造工程;本工程改造前总床位数为50床,改造后总床位数为52床。
(2)毕节市黔西市协和乡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本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为地上二层的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1310.41平方米,砖******消防设施、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厨房改造、外立面等改造工程;本工程改造前总床位数为40床,改造后总床位数为57 床。
(3)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吉场镇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本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为地上二层的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1325.09平方米,砖******消防设施、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厨房改造、外立面等改造工程;本工程改造后总床位数为45床(其中护理型床位为14床、隔离床位为1床、临终关怀室为1床)。
(4)毕节市赫章县结构乡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本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为地上二层的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1325.09平方米,砖混结构、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级。本次装饰装修工******消防设施、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厨房改造、外立面等改造工程;本工程改造前总床位数为37床,改造后总床位数为53床。
(5)毕节市黔西市甘棠乡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本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为地上二层的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1390.70平方米,砖******消防设施、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厨房改造、外立面等改造工程;本工程改造前总床位数为80床,改造后总床位数为80床。
7.服务期限:从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为止。
8.服务内容: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主要内容:本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的造价控制服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以及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业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造价控制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2)对设计单位预算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
(3)对工程量清单的审核。有效的提高工程量清单确定的准确性,防止工程量清单出现错项、漏项并由此影响到工程质量与招投标价格;
(4)对额外工程的审核。通过额外工程(工程变更)预算的审核,对工程做到控制和节约;
(5)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
(6)审核设备、材料等造价信息、增加工程量、设备询价;
(7)进场材料及时复核材料单价;
(8)隐蔽工程必须跟咨询人员到场签字确认;
(9)提供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实施方案;
(10)提供审核月报(一月一次);
(11)提供施工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意见;
(12)审核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审核竣工验收后的工程结算;
(13)提供与控制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1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同约定、竣工资料等,对工程量、材料设备价格、计价过程进行全面的复查及核对,出具审核意见;
(15)造价咨询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及时提交各种相关报告;
(16)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出具相应的审核报告;
(17)审核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采用不平衡报价,低于本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综合单价的15%的价格视为施工单位投标报价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此项工作,由本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独立处理,并向采购人提交咨询报告。
(18)完成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涉本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含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和竣工结算)。
9.项目建设地点:毕节市大方县绿塘乡、毕节市黔西市协和乡、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吉场镇、毕节市赫章县结构乡、毕节市黔西市甘棠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为本项目的采购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银行2024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⑦供应商信用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审核能力。本项目须拟派5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注册,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地点:******有限公司(毕节市七星关区招商财智中心4楼);
3.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上午09点3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磋商。
2.地点: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五楼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2025年04月14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媒介与期限
1.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缴纳:
(1)投标保证金缴纳:供应商必须在2025年04月14日09时30分前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00元)(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保证金);
(******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现金形式或者保函、保证保险、保证金承诺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保证金承诺函为缴纳方式的,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保证金承诺函。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云岩支行营业部
账号:************89
(3)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或未及时缴纳保证金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将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编制入响应文件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
联系方式:鲁丽琴****** 朱润******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招商财智中心4楼
联系方式:李林辉******、徐倩、韦志丽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