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坡国家森林公园五溪广场提质改造项目合同公示
公告日期: 2025-05-21
合同协议书
甲方(发包方):湖南中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 湖南中坡国家森林公园五溪广场提质改造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中坡国家森林公园五溪广场提质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湖南中坡国家森林公园内。
3.项目内容:广场铺装翻新、绿化种植、室外管网改造等。
二、项目承包范围
按照湖南中坡国家森林公园五溪广场提质改造项目投标工程量清单实行双包(包工包料)施工。合同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投 标清单为准。
三、合同工期
起始日期: 2025年05 月19 日
完成日期:2025年07月02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45天,如施工过程中遭遇雨雪等不利天气,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含税)
(1)人民币金额(大写):玖拾壹万壹仟零陆拾元伍角捌分(小写¥:911060.58) 。
(2)价格执行形式:严格遵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价格标准 执行。
2.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本工程不设立预付款项。
(2)进度款支付: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每完成总工程量的30%付一次款。即第一次付款为工程进度完成总工程量30%;第二次付款为工程进度完成总工程量60%;第三次付款为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80%工程价款。第四次付款为结算完成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7%。
(3)质量保证金:预留工程结算总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后1个月内,经质量复验合格后无息付清。
3.结算方式:固定综合单价;
(1)合同内项目按乙方投标价及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办理结算。
(2)合同外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执行国家、湖南省现行最新计价办法、消耗量标准和相关配套造价文件以及政策性调整文件。没有材料价格的按施工同期《怀化工程造价》及市场价确定,下浮率随合同内项目同比例下浮。
五、材料采购
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是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有检查合格证明的产品。
六、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严格管理,精心组织施工;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规范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
3.乙方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复印件。
七、承诺
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工程维修责任。
3.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 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承包方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组织验收,并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条件、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义务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做好场地三通。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占用其他施工场地由乙方自行解决。
(3)甲方应在开工前组织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和提供施工图纸。
(4)甲方有义务协调配合乙方处理好施工场地管网管线清 理、周围施工环境,消除干扰乙方正常施工的外部因素。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严格施工。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施工合同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进行转包及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不得偷工减料。
(2)接受甲方的必要监督。甲方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乙方应当进行协助和支持甲方的监督工作,接到整改指令后及时进行修复或返工。
(3)按期完成和交付合格工程。完成和交付合格工程是甲方的缔约目的,也是乙方取得工程款的前提。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乙方拒绝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修复费用或请求减少工程价款。
(4)负责办理工伤保险并承担保险费,负责与建设施工人员、管理人员订立劳动或者劳务合同。
(5)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发生工伤安全事故后,乙方需及时按照 相关规定为受伤员工申报工伤办理工伤保险赔付手续,甲方予以协助配合,所有安全事故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如甲方为乙方垫付工伤事故各项费用,可根据上述约定向乙方追偿。
若发生工伤事故,乙方不得聚众闹事、无理取闹,阻碍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如乙方发生聚众闹事、无理取闹,影响事故调查以及其它班组的施工进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退出工地,乙方对此无异议。
(6)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施工中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工伤、火灾、由本工程引致的现场和周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该等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损害费用、损失、索偿、诉讼等法律责任。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准备有关的资料、保护现场。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索赔。
(7)已竣工工程未经甲方验收合格、使用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损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自费予以修复。
九、环境保护
1.乙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 废弃物。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 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3.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在3日内完成退场,并需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应确保施工场地在退场后符合相关环境卫生标准。如出现未完工的工程,退场方应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十、设计变更
乙方应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管理,不得擅自修改和变更设计,施工中确实需要修改和变更的,经由甲方同意,会同监理工程师和设计方代表共同研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后方可施工,若工程量超出,需同甲方协商增加施工费用及延长工期,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一、质保
1.质保期壹年,从工程竣工验收结合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认真履行维护保养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若乙方将本合同项目另行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若严重违反本合同关于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约定,影响到甲方不能如期按计划执行,经过甲方两次书面警告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退出工地,乙方对此无异议。
3.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乙方开具的与付款金额一致的、正规合法的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因发票不正规或不合法或无效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4.因乙方原因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由乙方负责返修,直至达到合格为止,返修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十三、争议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6)其他合同文件。
十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10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6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湖南中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公章)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二
******银行 :
帐 号: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5月16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中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