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红桥路涉地铁3号线轨道安全影响评估、自动化监测及工程监测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红桥路涉地铁3号线轨道安全影响评估、自动化监测及工程监测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4项目预算:850000元,其中涉地铁安全影响评估约200000元,涉地铁自动化监测预估费用约250000元,红桥路(为盛路-潇湘大道)工程监测预估费用约400000元。
1.5项目概况:红桥路(潭州大道—为盛路)道路工程,西起潭州大道,东至为盛路,路线长约835m,规划路幅标准段宽度为39.5m,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50km/h。红桥路(义渡路-潭州大道)道路工程,西起义渡路,东至潭州大道,路线长度约461m。规划路幅宽度 40m,设计速度 5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1.6采购范围:红桥路涉地铁3号线轨道安全影响评估、自动化监测及工程监测服务,具体详见任务书。
1.7工期要求:根据图纸监测要求。
1.8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有限公司官网》******/。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①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
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1)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即联合体牵头单位)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承担安全影响评估任务的单位)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供应商近三年(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万元的轨道交通工程(高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监测业绩和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涉地铁安全影响评估业绩。
本项业绩要求中,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联合体投标时,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监测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监测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安全影响评估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安全影响评估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及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订日期为准。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征集公告提供的格式(格式见附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备2.2特定资格条件第(1)款资质要求。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于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5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5002室)报名;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2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5家,随机抽取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5家,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
(2)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少于3家供应商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潭州大道二段168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31-******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5002室
联 系 人:易先生、卢女士
电 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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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协议(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