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部分村庄搬迁房屋评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中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6月16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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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交易进场编号:FC-SHZC-250530-01
******人民政府部分村庄搬迁房屋评估服务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总预算124.9万元,其中第一包段:28.4万元;第二包段:96.5万元。
1.5 项目分包情况:项目共划分为两个包段。
注:本项目各包段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两个包段的报价,但只能成为一个包段的成交人,在第一包段中已取得成交资格的,在以后的包段中参与评标但不得作为成交候选人。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依次递补,以此类推。
1.6 ******人民政府部分村庄搬迁房屋评估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对5个村庄搬迁户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评估,根据相关规定出具合理的价值评估报告。
1.7 服务期限:30日历天。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无效);
2.2供应商须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叁级及以上资质、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有效备案函;
2.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公告时间:2025年6月4日至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3.2下载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系统下载磋商文件。
各供应商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 (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磋商文件。
3.3 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3.4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2 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供应商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政府采购→我是供应商(******:8081/fwzq/011002/******2/service_construction4.html)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2 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民政府
地址:肥城市汶阳镇
联系方式:******
7.2 名 ******有限公司
地 ******办事处星美大厦1606室
联系方式:******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经理
电 话:******
八、质疑与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书面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38-******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经理 联系方式: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