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2025年S223线K81+254-K85+000段公路养护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2025年S223线K81+254-K85+000段公路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乌兰察布市国道331线K6305+206-K6344+000等6个公路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公路函〔2025〕659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商都县境内,起点位于S223线K81+254处,终点止于S223线K85+000处,养护路线全长3.746公里。旧路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2.0米,路面宽9.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为:5厘米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2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旧路于2015年建成通车,2022年进行了预防性养护,加铺1厘米纤维微表处+1厘米橡胶沥青同步碎石封层,路面主要以坑槽、纵向裂缝、横缝、龟裂等病害为主。
本次养护维持原有公路技术标准不变,对公路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恢复,维修平交道口,完善全线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号 | 养护工作内容 (以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 |
S223YHSG |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承担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平面交叉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2025年08月06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9月15日。缺陷责任期:1年。(系统开标一览表填写“4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①或②资质:
①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②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自有或依托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为本项目设立工地试验室出具的承诺书。
3.1.2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注册在本单位;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5、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项目总工1名: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4、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1月1日至今)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企业自公司成立年度至今)。
3.1.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进行评标。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2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固化工程量清单)。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2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如投标人已有内蒙古自治区内其它盟市的CA数字证书则无须重新办理。CA数字证书申办成功后,需跨平台登录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进行信息完善,完善后自行点击审核通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区主体信息库”-“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手册下载”栏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现场踏勘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7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3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tpbidder)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
6.4本次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9443/BidOpening)参与开标。同时,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投标人对于开标过程中的任何阶段有疑问时,可随时发起开标异议文字提问,并等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回复。
6.5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
6.6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wlcbsggzyjyw/)。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电话:******
邮政编码:0120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与丝绸之路大道十字路口东南角东200米路南曙光国际培训中心2#楼
联系人:刘文洋
电话:******
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012000
2025年6月30日
标段号 | 资质最低要求 |
S223YHSG |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①或②资质: ①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②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自有或依托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为本项目设立工地试验室出具的承诺书。 |
标段号 | 财务最低要求 |
S223YHSG | 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1月1日至今)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企业自公司成立年度至今)。 |
标段号 | 业绩最低要求 |
S223YHSG | 无。 |
标段号 | 信誉最低要求 |
S223YHSG |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标段号 | 人员 | 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在岗 要求 |
S223YHSG | 项目经理 | 1 |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注册在本单位;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1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相等时,则依次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单项评分因素得分高的优先;各单项评分因素也相等的,按投标文件最终上传时间先后排序,上传排序靠前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签字盖章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签字盖章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13)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解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4)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解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 25分 技术能力: 10分 履约信誉: 15分 业 绩: 10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含第3名)通过详细评审,对排名在前3名(含第3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 若存在商务和技术得分总分相等的情况,则依次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各单项评分因素的由高到低排序;各单项评分因素也相等的,按投标文件最终上传时间先后排序,先上传的排序靠前。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10分 |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6~8分; (2)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得8~10分。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 | 10分 | (1)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6~8分; (2)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评审),得8~10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1)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内容较为充实、全面的,得3~4分; (2)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对本项目的工期重要性理解特别透彻,对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天气关键设备故障、社会环境等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4~5分。 | |||
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1)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一定的认识,基本能合理的预见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较为科学、充分,基本能有效处理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得3~4分; (2)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透彻的认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应科学、充分,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得4~5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支付保障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1)环保、水保、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支付保障体系及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4分; (2)环保、水保、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支付保障体系及保证措施,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4~5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5分 | (1)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4分; (2)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4~5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得15分;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得10分; | |||
2.2.2(3) | 其他因素 | 35分 | 技术能力 | 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得10分。 | |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 | (1)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得6分; (2)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每增加一项加2分,本项最多得4分。 | ||||
履约信誉 | 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得15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1. 评标方法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委员会按******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委员会按******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委员************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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