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中心校(校本部)后勤保障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DL-******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中心校(校本部)后勤保障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淮河西路 648-649 号
中标(成交)金额:248500.00 元/年
评审总得分:69.00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中心校(校本部)后勤保障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包含食堂就餐顺序及管理、宿舍管理、安全防范、环境卫生管理、门卫管理等。
服务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1+1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业主单位综合评定,能满足招标人要求认真履行合同无违约行为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韩池子路592号,联系方式:朱工 ******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中心校(校本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中心校(校本部)
地 址:埇桥区解集乡马台村5组
联系方式: ****** ******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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