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2025******居住环境整体改造提升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SG2025GDY029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2025******居住环境整体改造提升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
1.3采购预算:******.00元;
1.4采购内容:建筑工程劳务部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相关要求为准。
1.5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祥和小区。
1.6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09月30日,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共62日历天。
注: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招标人对工期的要求,并根据招标人工程整体进度实际需求随时调整工期,按招标人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等,投标人不得因招标人工期变化而进行任何费用索赔。
1.7付款方式:
(1)发票:3%专票。
(2)价格构成:包含税费、人工费、餐费、住宿费、小型工具、文明施工人工费、措施费、周转材及二次倒运费用。
(3)计算规则:工程量乘以单价。
(4)结算方式:各项工程按最终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52)付款方式:进度款按当前实际完成工程量70%支付,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85%工程款拨付至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劳务费支付至实际结算金额85%。建设单位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累计支付至第三方结算审定金额的97%后,30日内劳务费支付至实际结算金额97%。质量保证金按实际最终结算金额3%比例扣留,质保2年期满无息支付,在本项目未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之前分包方需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1.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2.3须具备有效的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文件;
2.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2.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的行为;未因严重违法违规在建筑市场受过处罚,投标时应提供承诺函。
2.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2.7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至今无以下行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是指《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时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8投标人不能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2.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13日9:00至2025年09月17日17:00(北京时间)。
3.2意向供应商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资质证书;
3.3 采购文件每套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4.1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09时30分。
4.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南兴街金爵万象三期1号楼2007开标室。
4.3开标方式:线上、线下开标。
4.4响应文件的递交:2025年09月19日09时30分******集团智慧采购平台(******)。
4.5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一式五份,包含电子版U盘一份,于2025年09月19日8:30至9:30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声明
5.1意向投标人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中标单位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投标人所供产品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5.2中标服务费
5.2.1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
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CG-20250909-11974)。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有限公司 CG-20250909-11974)。
5.2.2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5.2.3补充说明
(1)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2)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平台客服。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监 督 人:胡女士
电 话:0451-******
采 购 人:******有限责任公司呼玛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进乡街122号
联 系 人: 张新会
电 话: ******
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南兴街金爵万象三期1号楼2007室
邮 编: 150000
联 系 人: 于先生
电 话: ******6157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