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380;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延安市延长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已由延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长行审发〔2024〕1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长县******街道办、交口镇、安沟镇、雷赤镇、郑庄镇。
2.2项目概况:对排水量大,对下游寺滩国控断面水质有重要影响的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周边建设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流量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设备,同时搭建水环境质量综合监测管控平台。
2.3投资金额:399.06万元。
2.4交货期:36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只招三标段(设备购置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三标段(设备购置标段):3.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3.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中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3.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两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根据成立年限提供);3.3.6.投标企业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于2024年12月26至 2024年12月30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09时00******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模式。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时限要求上传、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
地 址:延长县
联系人:冯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0号望庭国际2幢11701室
联系人:卫玉凤
电话:******
******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