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地铁占用项目路面(含路基)恢复及城市道路挖掘沟槽修复(66cm以下)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地铁占用项目路面(含路基)恢复及城市道路挖掘沟槽修复(66cm以下)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41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ZB-25032
项目名称:2025年地铁占用项目路面(含路基)恢复及城市道路挖掘沟槽修复(66cm以下)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4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以《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参考价格(加说明)》(交质公【2016】8号)检测单价的97.1%为最高限价,且最终结算价不超过4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2025年地铁占用项目路面(含路基)恢复及城市道路挖掘沟槽修复(66cm以下)检测项目。对包括对原材的检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集料、水泥及粉煤灰)和路基路面的厚度压实度、平整度、弯沉、构造深度、渗水系数、摩擦系数。对占用道路的空洞塌陷隐患检测排查,探明检测范围内道路下方5m范围内是否存在病害体,如脱空、空洞、富水体、土体疏松区等。按照季度频次对市管、主城6区及郊园8区城市道路挖掘沟槽修复(66cm以下)回填材料的压实度、级配情况开展检测工作。
承担主城区地铁占用项目路面(含路基)恢复质量、道路空洞抽检及全市城市道路挖掘沟槽修复(66cm以下)检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现场检测、出具、送达检测报告等工作,并协助做好地铁占用项目中临时导改道路、站点永久恢复及挖掘沟槽质量管理工作。
服务期:预计服务期为2025年6月18日—2026年6月17日,具体结束时间以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丙级及以上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综合检测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检测工程师证书(证书专业为机电和安全设施除外的专业)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 2025年6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41号三楼
方式: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100.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交通运输局304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5年6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交通运输局304会议室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1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以U盘形式递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U盘不予退还。),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
要求: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资料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中心
地??? 址:******街道太平门街2号-1号
联系方式:漆工 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41号三楼
联系方式:唐工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