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农村局
承包人(全称): ******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服务中心项目
工程地点: 遂平文城乡
工程内容: 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25 年 6 月 5 日
竣工日期: 2025 年 9 月 3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90日历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伍佰玖拾叁万壹仟陆佰伍拾叁元伍角贰分 (人民币)
¥: ******.52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25 年 5 月 29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农村局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河南省驻马店遂平县城南新区勤政路创业大厦2472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有限公司遂平县国槐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080580
邮 政 编 码:463100 邮 政 编 码:46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