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采购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街道科塔大道南段198号。
2.2 项目概况: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采购。
2.3 招标范围:打印纸、记号笔、中性笔、笔记本、塑料档案盒等产品及售后服务相关工作,产品应送货上门并达到使用条件(详见招标人要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12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中约定的品牌、规格等相应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以及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为1万元及以上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生产或供货业绩;
3.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4 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21日登录四川能投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参与项目报名,并按页面指示缴纳标书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费用为 50元(平台技术服务费 50 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街道科塔大道南段198号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由于本公司位于工业园区内部,响应人应提前在“微信”——“广安新桥化工园区”小程序APP中预约进园时间以及填报进园事宜等,若由于响应人未预约导致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招标人概不负责。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能投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广安******街道科塔大道南段198号
邮 编: 638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
2025年6月20日